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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级单位实行 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6-20 10:41:15

市各部门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苏财购[2015]45号)文件精神,依托现有成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立 “扬州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现就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商城采购的时间和对象

从2017年4月1日起,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所有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网上商城目录范围内的货物,可通过“扬州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采购。

二、网上商城采购目录范围和限额标准

为规范和方便部门预算单位实施网上商城采购,网上商城采

购范围实行目录管理,市财政局制定《扬州市市级网上商城采购目录》(附件1)文件,并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定时调整。

市级网上商城采购限额为采购单位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品目或类别的货物,单项和同批预算20万元(含)以下。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网上商城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网上商城采购,如网上商城采购确实不能满足需求的,经采购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按相关规定另行采购。对于同品牌型号商品,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采购人可另行组织采购,但报销时须将网上商城相关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三、网上商城采购方式

“扬州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由定点电商苏宁易购、京东商城(目前暂定二家,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按照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建立“扬州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专用平台,定点电商在网上商城专用平台发布和维护商品信息,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系统登录定点电商专用平台,可方便快捷了解商品信息及价格比较,实现直接下单采购。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其成交价格不高于定点电商官网价格,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交易手续方便快捷、交易记录留有痕迹,实现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电子化监控。

四、网上商城采购流程

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商城采购应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送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单位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可选

择“协议供货”或“网上商城”2个选项。

1、选择“协议供货”采购计划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生成协议供货采购计划,按原协议供货采购流程进行操作。

2、选择“网上商城”采购计划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生成网上商城采购计划,按网上商城采购流程进行操作。

(二)登录系统。采购单位打开扬州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商城”即可进入“扬州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页面,点击电商的图标(苏宁易购或京东),即可进入电商为采购单位打造的网上采购平台,在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

采购单位通过“扬州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登录的用户名为js321000+预算单位代码(如js321000121002 ,预算单位代码可咨询本单位财务),原始登录密码同用户名(请各单位经办人及时更改)相同,按电商平台操作流程下单采购。

(三)选择商品。登陆后即可进入电商网上采购平台,选择所需产品,首先进入商品详细展示页面,可浏览型号、价格、图片、商品详情、包装及参数、评价、售后服务、预计到货时间等信息。采购人选择到符合采购要求的产品即可“加入购物车”,同时进入“购物车结算”页面,可输入采购数量进行确认库存是否满足,确认后即可“去结算”。

(四)确认和提交订单。进入“确认订单”页面,在此页面需要完善送货地址、收货人、联系方式、支付方式、送货时间、发票抬头等信息。订单信息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订单”,即完成采购操作,在订单完成页面,可以浏览订单号、到货时间、订单详情等信息。

(五)订单和报表查询。下单成功后,可以在“订单管理-我的订单”界面进行“订单状态”查询,在我的订单内,可以进行“物流状态”、“修改订单”、“取消订单”等操作。点击“订单管理-订单报表”,可进入订单报表查询界面,确定需要查询的订单状态、支付方式、下单时间后进行查询,系统自动将时间段内的订单进行展示。

(六)支付货款。网上商城货款可以通过在线支付、货到刷公务卡支付2种结算方式。

1、在线支付。即采购单位通过网上支付,在网上商城网上支付界面输入所持公务卡(目前,可由个人公务卡支付绑定使用,待我市单位公务卡全面推开后,再予以调整)的用户名和密码,将货款转账支付到电商的账户上,最后由电商送货员将购物发票与货物一起送到采购单位。

2、货到刷公务卡支付。即首先由送货人员将购物发票与货物一起送到采购单位,采购单位验收货物无误后采用刷公务卡方式进行支付(如额度不够,可使用多张个人公务卡),电商送货员将随身携带pos机。

(七)财务报销。采购单位验货付款后,凭电商提供的购物发票在本单位办理报销手续

(八)售后服务处理。定点电商公布经审核同意的售后服务

承诺书,各单位采购的货物如有质量等问题,需要退货、调换等,按售后服务承诺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实施网上商城采购是我市政府采购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心,确保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本部门单位贯彻本通知及相关要求,督促执行。

(二)明确职责,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应建立网上商城采购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负责领导、采购经办人(网上商城采购卡持卡人)及相应岗位职责,做好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的管理工作。认真填写《扬州市网上商城采购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做好采购人和电商对接联系。

(三)各县(市)区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六、其他

在网上商城采购过程遇到问题,可咨询: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80597173  ,联系人:周长军;

苏宁云商:联系电话:13665298188,联系人:宋小华;

京东商城:联系电话:15720608189 ,联系人:黄杨 。


                                                                扬州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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